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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vidend information

股利政策

考量本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,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,盈餘分派時,股東股息及紅利之總額不低於累積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,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。

本公司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,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,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、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,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,並報告股東會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,應提請股東會決議。

近期股利分派情形

股利所屬季度112年第4季
每股現金股利1.00
每股股票股利
除權(息)交易日
除權(息)基準日
最後過戶日
停止股票過戶期間
現金股利交付日
股票股利交付日

歷史股利分派情形

股利
所屬季度
現金股利股票股利
盈餘配息(元/股)公積配息(元/股)除息
交易日
董事會
日期
盈餘配股
(元/股)
公積配股
(元/股)
除權
交易日
除權參考價(元)股東會
日期
112年
第3季
112/011/09
112年
第2季
2.00112/11/30112/08/08
112年
第1季
112/05/05